什麼是得救?
聖經中关于「得救」的经文有很多,我们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得救?」 經過一番尋求,我們看到舊約聖經裡對於「得救」是這麼說的。約珥書二章三十二節說:「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詩篇二十八章八至九節說:「耶和華是他百姓的力量,又是他受膏者得救的保障。求你拯救你的百姓,賜福給你的產業,牧養他們,扶持他們,直到永遠。」從這兩節經文中看到,律法時代所說的得救,是在呼求耶和華神名、遵守律法的基礎上說的,結合神在律法時代的作工與作工達到的果效來看,我們就能明白律法時代所說的「得救」的實際所指了。眾所周知,起初的人類不知道什麼是罪,殺人、苟合、淫亂、亂倫、拜假神也沒任何的羞恥、責備,所以耶和華神就頒布了十條誡命和六百多條律法,目的就是為了讓起初的人類知道什麼是罪,做什麼事會遭到神的厭憎與擊殺。以色列人因著耶和華神所定的律法與誡命,讓他們明白了神厭憎什麼、喜歡什麼,在做事的時候就能按著神的要求去做,而這些聽神話、遵守耶和華律法誡命的,因著他們的信得到了神的保守,不至於被天火燒死、石頭砸死,也就是因遵守耶和華神所頒布的律法誡命而「得救」了,那時的人若犯了罪還可以獻燔祭,用燔祭代替人的罪,這樣人就能因得贖免去死亡。這就是律法時代「得救」的含義。 可見,律法時代的「得救」是與神的作工有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