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跟隨主最根本的有四件事,是我們所有的基督徒必須做到的,這四件事就是:讀神的話、禱告神、盡本分與實行神的話。我們一切的屬靈生活主要就包括這四方面,我們每天的生活中如果有這四方面的實行,那麼我們就具備真正基督徒的條件了。
第一件大事就是讀神的話。自從我們信主那天起我們就讀經文,幾十年如一日從未間斷,那麼我們怎麼讀神的話才能達到果效呢?那就是從神話語的每一句中摸著真理的所在,尋求神的心意,細心地禱讀、揣摩,而不是走馬觀花地看一遍,或者是背背經文的字句,而是需要我們用心去讀,用心去尋求,獲得聖靈的開啟光照,這樣才能明白真理的真意,明白主的心意。

第三件大事就是盡自己的本分。馬可福音10章29至30節記載:「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同時主耶穌還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有該盡的本分,有一些基督徒能夠為主奉獻自己,幾十年如一日地奔走在傳福音的路上,有的基督徒能夠施捨幫助真心信主追求真理的弟兄姊妹,有的基督徒能夠扶持消極軟弱的弟兄姊妹,有的基督徒能夠接待那些遠道來傳福音的人等等,其實這些都是在我們生活中常常做的。但是真正的盡本分是要為神去做,就是這個做裡沒有摻雜,不是為了得福與主搞交易而換取進天國的福氣和冠冕,不是為了在眾人面前得到人的誇讚,而是單一的為了滿足主的心意,帶著這樣的心態去做才是真正的盡本分,才能蒙主悅納,否則人盡本分撇棄花費都是為了自己的圖謀、慾望、索取,這就不是在遵行神的話、遵行神的旨意,主耶穌會定罪我們說「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第四件大事就是實行真理。其實實行真理就是實行主的話,主耶穌教導我們的話很多,例如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實行主的話就是在遵行神旨意,就得達到盡心、盡性、盡意地愛主,在實行中無論怎樣付出、花費都是甘心情願的,不能有個人的存心目的和野心慾望,無論臨到什麼樣的試煉熬煉都能順服神、愛神,不能發怨言,不能悖逆神,更不能抵觸反抗甚至背叛神,要至死忠於神站住見證。所以說,我們在實行主的話的時候,不是單單守個主話語的外表,而是要尋求主話語裡隱含著主什麼樣的心意,以及真理的實質、實際所指是什麼,之後我們再去實行才是真正的實行真理,守住主話語的外表僅僅是守住了經文的字句,那就稱不上是實行真理。
以上就是我們信神必須要守住的四件根本大事。我們如果能抓住這四個信神的根本,才能蒙主的稱許;如果我們守不住這信神的四個根本,那我們信神就沒有方向,沒有目標,信神多年也不會有大的長進。所以我們只有抓住根本,才能保證信神成功,不致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