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一章三節說:「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每當讀到這節經文,我心裡就有些困惑:「主耶穌正式作工三年半,帶領門徒在猶太各地傳道,為人醫病趕鬼,顯了很多神蹟奇事,最後主耶穌又為擔當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贖工作,那為什麼主耶穌復活後又向人顯現四十天之久,還要給人講經,述說神國的事呢?主耶穌這樣顯現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感謝主的引導,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在一本書裡找到了答案,書裡把主耶穌復活後向人顯現的意義說得非常清楚,對我明白神的心意、認識神的作工有很大的幫助,今天我想把這些話分享給大家。
書中這樣說道:「復活後的主耶穌要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讓眾人都看見他,而且能證實他的存在,也證實他從死裡復活這一事實,同時,將人與他的關係恢復到他在肉身中作工期間的人與看得見、摸得著的基督的關係。這樣,一方面人能對主耶穌釘十字架之後從死裡復活一事深信不疑,對主耶穌救贖人類的工作深信不疑;另一方面,復活之後的主耶穌向人顯現,讓人看得見、摸得著這一事實將人牢牢地穩固在了恩典時代,從此,人便不會因著主耶穌的『消失』或『不告而別』而返回到上一個時代,即律法時代,而是遵循主耶穌的教導與主耶穌所作的工作繼續前行,由此,恩典時代的工作便正式打開了局面,而在律法之下的人類也從此正式走出律法,進入了一個新的紀元,有了一個新的開端。這就是主耶穌復活之後向人顯現的多方面意義。」(摘自《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三》)
看了這段話,我才明白主耶穌為什麼要復活後向人顯現四十天,一方面就是當時的猶太百姓還在守舊約律法典章,祈禱天上的耶和華神,對主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神還沒有真實的認識,若主耶穌復活後不向人顯現說話,與人實際接觸,人們很容易在主耶穌離開之後重新回到律法時代過舊的生活,這樣主耶穌救贖人類的工作就半途而廢了。藉著主耶穌釘十字架死裡復活向人顯現,人才能看見並接受主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這一事實,人也才相信主耶穌能把人類從罪中救贖出來,他還要帶領人類走出律法時代,進入人類新的紀元——恩典時代。
書中還有一段話這樣說道:「作為道成肉身的神,無論是活在肉身期間,還是釘十字架復活以後的靈體,他對人類的牽掛與要求是沒有改變的。他沒有上十字架的時候牽掛著這些門徒,他心裡清楚每一個人的情形,了解每一個人的缺少,他從死裡復活以後成為靈體對每個人的了解當然與他在肉身的時候是相同的。他知道人對他基督的身分並不是完全確定,但他在肉身期間對人並沒有苛刻地要求,只等到復活之後向人顯現,達到讓人百分之百確定主耶穌是從神來的,是道成肉身的神,他以他的顯現、以他從死裡復活這樣一個事實作為人一生追求的最大的異象與動力。他從死裡復活這一事不但堅固了所有跟隨他的人,而且將恩典時代的工作徹底地落實在了人類中間,隨之恩典時代主耶穌的救恩這一福音被逐步擴展到了人類中的每一個角落。……主耶穌的顯現就是將他在人性裡對跟隨他之人的『牽腸掛肚』實化、移交帶給了他的靈體,也可以說是他的神性裡,他的顯現讓人又一次體會、感受到了神對人的牽掛與眷顧……」(摘自《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三》)